|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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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特级企业资质标准:

   ( 1 )企业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人民币以上。

  ( 2 )生产规模(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计 )

  年生产能力不少于 5 万吨,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 3 )技术难度(具有下列三项及以上钢结构制造经验)

  高层钢结构及大型塔桅钢结构高度不小于 100m 、大跨度钢结构及大型桥梁钢结构跨度不小于 70m 、特种钢结构等,并具备全熔透焊,板厚≥ 100mm 的焊接能力,单项建筑面积在 25000 平方米以上房屋钢结构等。

  ( 4 )厂房及占地面积

  工厂占地面积≥ 100000平方米 ,生产厂房面积≥ 50000平方米 ,尚需有一定数量的辅材专用仓库。

  ( 5 )生产装备水平

  1 )园盘锯,带锯,最大切断不小于 700mm 3 台;

  2 )半自动气割机、开坡口专用机(粗糙度在 200 μ m 以下) 20 台;

  3 )大型多头自动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 5 台;

  4 )打孔机:摇臂钻床(φ 40 以上)、龙门钻床(φ 40 以上)、三向多轴钻床( H 型钢用,φ 30 以上)、数控多轴仿形钻床等 6-30 台;

  5 )压力机(≥ 1000 吨)、 H 型钢矫正机(板厚 40mm 以上)、板材矫正机(板厚≥ 24mm ) 4 台;

  6 )端面铣切或火焰锁口机 3 台;

  7 )折弯机、弯管机、刨边机、剪切机 8-10 台。

  ( 6 )焊接用设备机器

  1 )手 动电弧焊机 ( 400A 以上) 20 台;

  2 )半自动焊机 (含二氧化碳保护焊和埋弧焊半自动焊机 , 500A 以上) 30 台;

  3 )自动焊机(含埋弧焊机 、 二氧化碳自动焊机、电渣焊机、实用机器手等 12 台;

  4 )恒温干燥器 (能控制 350 ℃ 以下者,便携式不计入) 10 台;

  5 )交流或直流碳弧气刨 12 台。

  ( 7 )起重设备

  桥式、龙门 、塔式及其他起重设备 ≥ 30t 6 台 ; 5t-30t 18 台。

  ( 8 )试验检验设备

  1 )万能试验机( 60 吨以上)、冲击试验机(必须经过校准并在有效计量期内)各 2 台;

  2 )超声波探伤仪 2 台;

  3 )磁粉探伤仪 2 台 (或染色探伤仪);

  4 ) X 射线仪 2 台;

  5 )温湿度仪 5 个;

  6 )标准钢制卷尺 ( 30m 以上者) 3 个(计量部门保存一个、使用 2 个);

  7 )漆膜测厚仪 (干湿膜) 3 个;

  8 )高强螺栓轴力计 2-4 台;

  9 )扭矩测定器 2 台;

  10 )其它精密测定器(测量孔距、表面粗糙度、经纬仪及水平仪) 6 台。

  ( 9 )涂装用设备

  1 )除锈设备 抛丸机 2-4 台, 手工喷砂机 2-4 台;

  2 )喷漆设备 喷漆泵 6-8 台,空压机( 9 立方米 以上) 2-4 台 ;

  3 )室内喷漆场地。

  ( 10 )企业领导及技术管理工作者水平和能力

  1 )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工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和高级职称,并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至少 2 名。

  2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具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0 人,工程系列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建筑、结构、机械、电气、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3 )企业建筑结构工程技术人员中必须有 15 人以上具备钢结构施工图制作或审核能力。钢结构制作技术人员应具有板厚 100mm 以上焊接施工的实绩,真正掌握施工要领 3 名。

  4 )可出具无损检测( NDT )报告专业人员 1-2 名。

  ( 11 ) 企业有一支相对稳定并掌握钢结构制作技术的队伍,人数不少于 400 人,其中,中、高级工占 30% 以上。

  1 )焊接技工(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具备焊工资格者), 180-200 人;

  2 )钢结构制作技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应资格者) 80-100 人;

  3 )生产相关技工 80-100 人。

  ( 12 )质量保证体系

  1 )已通过 ISO9000 体系认证;

  2 )已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3 )坚持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4 )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6-10 人;

  5 )专职质量检验员 25-30 人;

  6 )制作工艺卡及作业指导书实施情况良好;

  7 )安全组织机构健全,设专人主持工作。

  ( 13 ) 钢结构制作状况

  1 )钢材的保管及处理状况良好。来料验收,入库保管有明确的制度和办法,材质、数量、型号、产品合格证等齐全,钢材使用状况有记录等。

  2) 辅助材料的保管及处理状况良好。辅助材料包括焊材、高强螺栓、涂料要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仓库环境适宜。

  3) 螺栓孔加工及摩擦面处理状况,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 )焊接作业状况。焊接材料选择正确,焊接机具选用合适,焊接工艺正确,焊接质量合格并外观良好。

  5 )外包加工件管理状况。外包加工合同契约齐全合法,加工精度和质保规定明确,成品件验收合格。

  6 )出厂前产品的保管状况。构件和合格证妥善保管,仓库环境状况良好,构件出厂包装可靠,吊点标志明确。

  7 )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 14 ) 环境管理状况

  1 )工厂内外物料堆放状况。钢材、辅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井然有序,废料弃置场地设置合理。

  2 )作业场地环境。操作间距适度,作业面清洁干净,作业环境良好(包括换气、照明等)。焊接烟尘防止有对策,有机溶剂排放方法齐备。

  3 )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安全措施考虑周到,职工熟知安全知识,防止突发安全事故有对策。


一级企业资质标准:


   ( 1 )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0 万人民币以上;

  ( 2 )生产规模(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计 )

  年生产能力不少于 1.2 万吨,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 3 )技术难度(具有下列二项及以上钢结构制造经验)

  高层钢结构及大型塔桅钢结构高度不小于 100m 、大跨度钢结构及大型桥梁钢结构跨度不小于 70m 、特种钢结构等,具备全熔透焊,板厚≥ 80mm 的焊接能力、单项工程面积在 15000平方米 以上的房屋钢结构等。

  ( 4 )厂房及占地面积

  工厂占地面积≥ 40000平方米 ,生产厂房面积≥ 12000平方米 ,尚需有一定数量的辅材专用仓库。

  ( 5 )生产装备水平

  1 )圆盘锯,带锯,最大切断不小于 700mm 2 台;

  2 )半自动气割机、开坡口专用机(粗糙度在 200 μ m 以下) 10 台;

  3 )大型多头自动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 2-4 台;

  4 )打孔机:摇臂钻床(φ 40 以上)、龙门钻床(φ 40 以上)、三向多轴钻床( H 型钢用,φ 30 以上)、数控多轴仿形钻床等 6-8 台;

  5 )压力机( 400 吨以上)、 H 型钢矫正机(板厚 40mm 以上)、板材矫正机(板厚 24mm 以上); 2-3 台;

  6 )端面铣切加工机 1-2 台;

  7 )折弯机、弯管机、刨边机、剪切机 4-5 台。

  ( 6 )焊接用设备机器

  1 )手动电弧焊机 ( 400A 以上) 10 台;

  2 )半自动焊机(含 二氧化碳保护焊机和埋弧半自动焊机) 500 A 以上 20 台;

  3 )埋弧自动焊机 、 二氧化碳自动焊机、电渣焊机、实用机器手等 4 台;

  4 )恒温干燥器 (能控制 350 ℃ 以下,便携式不计入) 3 台;

  5 )交流或直流碳弧气刨 4 台。

  ( 7 )起重设备

  桥式、龙门起重机、塔式及其他起重设备 ≥ 20t 4 台; 5t-20t 10 台;

  ( 8 )试验检验设备(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

  1 )万能试验机( 60 吨以上)、冲击试验机(必须经过校准的并在有效计量期内) 各 1 台;

  2 )超声波探伤仪 2 台;

  3 )磁粉探伤仪 2 台 (或染色探伤仪);

  4 ) X 射线仪 1 台;

  5 )温湿度计 3 个;

  6 )标准钢制卷尺 ( 30m 以上者) 2 个(计量部门保存一个、使用一个);

  7 )漆膜测厚仪 (干湿膜) 2 个;

  8 )高强螺栓轴力计 1-2 台;

  9 )扭矩测定器 1 台;

  10 )其它精密测定器(测量孔距、表面粗糙度、经纬仪及水平仪) 4 台。

  ( 9 )涂装用设备

  1 )除锈设备 抛丸机 1 台, 手工喷砂机 1 台;

  2 )喷漆设备 喷漆泵 3-4 台;

  3 )空压机( 9 立方米 以上) 2 台;

  4 )具备室内喷漆场地。

  ( 10 )企业领导及技术管理工作者水平和能力

  1 )企业正、副总经理或总工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和高级职称,并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至少 1 名。

  2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具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工程系列人员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建筑、结构、机械、电气、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3 )企业建筑结构工程技术人员中必须有 10 人以上具备钢结构施工图制作或审核能力。钢结构制作技术人员应具有板厚 80mm 以上焊接施工的实绩,并掌握施工要领 2 名。

  ( 11 )企业有一支相对稳定并掌握钢结构制作技术的队伍,人数不少于 150 人,其中中、高级工占 30% 以上。

  1 )焊接技工(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具备焊工资格者), 60-80 人;

  2 )钢结构制作技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应资格者) 30-35 人;

  3 )生产相关技工 30-50 人。

  ( 12 )质量保证体系

  1 )已通过 ISO9000 体系认证;

  2 )已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3 )能够坚持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4 )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2-3 人;

  5 )专职质量检验员 8-10 人;

  6 )制作工艺卡及作业指导书实施情况良好;

  7 )安全组织机构健全,设专人主持工作。

  ( 13 )钢结构制作状况

  1 )钢材的保管及处理状况。来料验收,入库保管有明确的制度和办法,材质、数量、型号、产品合格证等齐全,钢材使用状况有记录。

  2 )辅助材料的保管及处理状况。辅助材料包括焊材、高强螺栓、涂料等,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仓库环境适宜。

  3 )螺栓孔加工及摩擦面处理状况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 )焊接作业状况。焊接材料选择正确,焊接机具选用合适,焊接工艺正确,焊接质量合格、外观良好。

  5 )外包加工件管理状况。外包加工合同契约齐全合法,加工精度和质保规定明确,成品件验收合格。

  6 )出厂前产品的保管状况。构件和合格证妥善保管,仓库环境状况良好,构件出厂包装可靠,吊点标志明确。

  7 )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 14 )环境管理状况

  1 )工厂内外物料堆放状况。钢材、辅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井然有序,废料弃置场地设置合理。

  2 )作业场地环境。操作间距适度,作业面清洁干净,作业环境良好(包括换气、照明等)。焊接烟尘防止有对策、有机溶剂排放办法齐备。

  3 )安全措施。安全通道确保,安全措施考虑周到,职工熟知安全知识,防止突发安全事故有对策等。  


二级企业资质标准:



   ( 1 )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 2 )生产规模 (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计)

  年生产能力不小于 6 千吨,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 3 )技术难度 (具有下列一至二项钢结构制造经验)

  高度 50 米 以上或跨度 21m 以上建筑钢结构、跨度 20 米 以上中小型桥梁钢结构、跨度 20 米 以上网架结构、高度 50 米 以上中小型塔桅钢结构、单项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钢结构。

  ( 4 )厂房及占地面积 

  工厂占地面积≥ 20000平方米 ,生产厂房面积≥ 6000平方米 ,尚有一定数量的辅材专用仓库。

  ( 5 )生产装备水平

  1 )园盘锯,带锯 1 台;

  2 )半自动气割机、开坡口专用机(粗糙度在 200 μ m 以下) 1-2 台;

  3 )大型多头自动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 1-2 台;

  4 )打孔机:摇臂钻床、龙门钻床、三向多轴钻床( H 型钢用)、数控多轴仿形钻床等 4 台;

  5 )压力机、板材矫正机、 H 型钢矫正机 2 台;

  6 )折弯机、弯管机、剪切机 2-3 台。

  ( 6 )焊接用设备机器 

  1 )手动电弧焊机 (最大容量 450A 以上) 6 台;

  2 )半自动焊机 (最大容量 600 A 以上) 15 台;

  3 )埋弧焊机、 二氧化碳自动焊机、电渣焊机、实用机器手等 6 台;

  4 )恒温干燥器 (能控制 350 ℃ 以下者) 2 台 (便携式不计入);

  5 )交流碳弧气刨、直流碳弧气刨 2 台;

  6 )平焊用胎具 1 套。

  ( 7 )桥式、门式、塔式及其他起重机设备 5t - 10t 4 台。

  ( 8 )试验检验设备(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 

  1 )万能试验机 1 台;

  2 )超声波探伤仪 1 台;

  3 )磁粉探伤仪 1 台;

  4 )温湿度计 2 台;

  5 )标准钢制卷尺 ( 30m 以上者) 2 个 (计量部门保存一个、使用一个);

  6 )膜厚计 (干湿膜) 2 个;

  7 )高强螺栓轴力计 1 台;

  8 )扭矩测定器 1 台;

  9 )其它精密测定器,如测量孔距、表面粗糙度经纬仪、水准仪等 2 台。

  ( 9 )涂装用设备 

  1 )除锈设备 手工喷砂机 2 台;

  2 )喷漆设备 喷漆泵 2-3 台;

  3 )空气压缩机( 6 立方米 以上) 1-2 台。

  ( 10 )企业领导及技术管理工作者水平和能力 

  1 )企业正、副总经理或总工具有八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至少 1 名。

  2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建筑、结构、机械、电气、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3 )企业建筑结构工程技术人员中必须有 2-4 人具备钢结构施工图制作或审核能力。钢结构制作技术人员应具有板厚 40mm 以上焊接施工的实绩,掌握施工要领 1 名。

  ( 11 )企业有一支相对稳定并掌握钢结构制作技术的队伍,人数不少于 80 人,其中中、高级工占 30% 以上。 

  1 )焊接技工(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具备焊工资格者), 30 人以上。

  2 )钢结构制作技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应资格者) 12 人以上。

  3 )生产相关技工 15 人以上。

  ( 12 )质量保证体系 

  1 )已通过 ISO9000 体系认证;

  2 )已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3 )坚持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4 )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1-2 人;

  5 )专职质量检验员至少 2 人;

  6 )制作工艺卡及作业指导书实施情况良好。

  ( 13 )钢结构制作状况 

  1 )钢材的保管及处理状况。来料验收,入库保管有明确的制度和办法,材质、数量、型号、产品合格证等齐全,钢材使用状况有记录。

  2 )辅助材料的保管及处理状况。辅助材料包括焊材、高强螺栓、涂料,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仓库环境适宜。

  3 )螺栓孔加工及摩擦面处理状况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 )焊接作业状况。焊接材料选择正确,焊接机具选用合适,焊接工艺正确,焊缝外观良好。

  5 )外包加工件管理状况。外包加工合同契约齐全合法,加工精度和质保规定明确,成品件验收合格等。

  6 )出厂前产品的保管状况。构件和合格证妥善保管,仓库环境状况良好,构件出厂包装可靠,吊点标志明确。

  7 )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 14 )环境管理状况 

  1 )工厂内外物料堆放状况。钢材、辅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井然有序,废料弃置场地设置合理。

  2 )作业场地环境。操作间距适度,作业面清洁干净,作业环境良好(包括换气、照明等)。焊接烟尘防止有对策,有机溶剂排放办法齐备。

  3 )安全措施。安全通道确保,安全措施考虑周到,职工熟知安全知识,防止突发安全事故有对策等。


三级企业资质标准:


   ( 1 )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人民币以上。

  ( 2 )生产规模(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计)

  年生产能力不少于 3 千吨,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 3 )技术难度(具有下列一至二项钢结构制造经验)

  高度 20 米 以上或跨度 10m 以上钢结构、跨度 10 米 以上网架结构、 10 米 以上中小型桥梁钢结构、 20 米 以上中小型塔桅钢结构、单项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钢结构。

  ( 4 )厂房及占地面积

  工厂占地面积≥ 5000平方米 ,生产厂房面积≥ 2000平方米 ,尚有一定数量的辅材专用仓库。

  ( 5 )生产装备水平

  1 )半自动气割机或开坡口专用机(粗糙度在 200 μ m 以下) 1 台;

  2 )钻床 1-2 台;

  3 )压力机 1 台;

  4 )折弯机、弯管机、刨边机、剪切机等 1-2 台。

  ( 6 )焊接用设备机器

  1 )手动电弧焊机 (最大容量 400A 以上) ≥ 4 台;

  2 )半自动焊机 (最大容量 600A 以上) ≥ 2 台;

  3 )自动焊机 2 台;

  4 )恒温干燥器 1 台;

  5 )交流碳弧气刨、直流碳弧气刨 1 台。

  ( 7 )桥式、门式、塔式及其他起重机设备 2t-5t 1-2 台。

  ( 8 )试验检验设备(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

  1 )万能试验机 1 台;

  2 )超声波探伤仪 1 台;

  3 )磁粉探伤仪或荧光探伤仪 1 台;

  4 )温湿度计 2 个;

  6 )钢制卷尺 ( 30m 以上者) 2 个 (计量部门保存一个、使用一个);

  7 )膜厚计 (干湿膜) 2 个;

  8 )高强螺栓轴力计 1 台;

  9 )扭矩测定器 1 台;

  10 )其它精密测定器,如经纬仪、水平仪等 1-2 台。

  ( 9 )涂装用设备

  1 )除锈设备 ( 手工喷砂机) 1 台;

  2 )喷漆设备 喷漆泵 1 台;

  3 )空气压缩机 1 台。

  ( 10 )企业领导及技术管理工作者水平和能力

  1 )企业正、副总经理或总工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至少 1 人。

  2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具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 人。

  3 )企业建筑结构工程技术人员中必须有 1 人具备钢结构施工图制作或审核能力。钢结构制作技术人员应具有焊接施工的实绩,掌握施工要领 1 名。

  ( 11 )企业有一支相对稳定并掌握钢结构制作技术的队伍,人数不少于 20 人。

  1 )焊接技工(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具备焊工资格者) 10-15 人;

  2 )钢结构制作技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应资格者) 2-3 人;

  3 )生产相关技工 4-5 人。

  ( 12 )质量保证体系

  1 )质量管理制度已建立;

  2 )坚持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3 )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1 人;

  4 )专职质量检验员 1 人;

  5 )制作工艺卡及作业指导书实施情况良好。

  ( 13 )钢结构制作状况

  1 )钢材的保管及处理状况。来料验收,入库保管有否明确的制度和办法,材质、数量、型号、产品合格证齐全,钢材使用状况有记录。

  2 )辅助材料的保管及处理状况。辅助材料包括焊材、高强螺栓、涂料,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仓库环境适宜。

  3 )螺栓孔加工及摩擦面处理状况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 )焊接作业状况。焊接材料选择正确,焊接机具选用合适,焊接工艺正确,焊缝外观良好。

  5 )出厂前产品的保管状况。构件和合格证妥善保管,仓库环境状况良好,构件出厂包装可靠,吊点标志明确。

  6 )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或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 14 )环境管理状况

  1 )工厂内外物料堆放状况。钢材、辅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井然有序,废料弃置场地设置合理。

  2 )作业场地环境。操作间距适度,作业面清洁干净,作业环境良好(包括换气、照明等)。焊接烟尘防止有对策,有机溶剂排放办法齐备。

  3 )安全措施。安全通道确保,安全措施考虑周到,职工熟知安全知识,防止突发安全事故有对策等。